嫁妆算借钱吗?无原无故被告上法庭?请帮忙解答!(回答有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16:28
起因:因为和家人关于房产问题有了冲突,使得和家人关系紧张!
结果:家人要求把他们在1990年给我妻子的嫁妆2万元归还给他们,还联名(大姐、二姐、老妈)告上法庭!
自己的想法:
1、给了人的钱可以要回吗?
2、我没有写借条?怎么算借钱?怎么样才算成立“借钱”的关系?
3、亲人间的互相做证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吗?
4、事隔17年前的事有没有丧失法律依据?
5、他们无理取闹的话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放心吧,要是没有其他的事出现,这官司他们败诉的可能很大。

针对问题回答:
1。给了的钱没有特定情况不能要回,特定情况为:受赠人伤害赠送人及赠送人的近亲属;因赠送而使赠送人生活困难等等类似的。

2。没有写借条也可以成立借钱的关系,只要有事实上的借钱行为就可成立。

3。亲人间的互相作证可以成为证据,但证明力比较小。

4。事隔17年,如果是借钱的话,要分是否过诉讼时效才能判断是否必须还钱:A。如果借钱时明确提出什么时候还钱,而出借人在还钱时间到来后两年内,不提出还钱的主张的,诉讼时效已过,借钱人可不还钱。B。如果借钱时没有说明什么时候还钱,那么出借人随时可以要求还钱,但得给借钱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5。他们不是告上法院了吗,法院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积极应速,并要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一、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嫁妆通常被理解为“赠与”,只有婚姻法解释二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
二、是否有明确的借款证据?若没有书面证据,仅凭厉害关系人的证言一般不被采信。
三、长达十七年之久,时候有时效中断之证据?诉讼时效应已预期?

1、给了人的钱可以要回吗?
结合本案回答此问题,则不能索要。
2、我没有写借条?怎么算借钱?怎么样才算成立“借钱”的关系?
这不是借钱。
3、亲人间的互相做证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吗?
可以。
4、事隔17年前的事有没有丧失法律依据?
如是本案的嫁妆,则不能返还。
5、他们无理取闹的话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对方证据情况,决定你方主张,如有可能可委托律师代理。

如果是嫁妆,那是赠与行为,赠与的钱款财物均无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