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熟知保护女工劳动法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20:16
我现在是在一家大超市上班,进去时公司都是以兼职招我们进去的,说是三个月后表现好就可以转全职,现在己经到了三个月了,可是,公司的主管说,{因为我以前有这些工作经验,表现还是不错的}虽然有意让我转全职,只是公司的上级不同意,因为,我怀小孩了,如果现在给我转全职公司要给我有薪产假等福利,如果兼职就一点福利都没有。
我想了解一下,有没有那些方面有这些规定的?现在公司的人手不够,他们不让我转全职,每个月的工资只有500元,我还要坐车来回,想先请假休息公司又不让,这么热的天气真的很难受,真不知道现在的所谓大公司是不是都说得好听,其实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
我说的是一个大超市公司,不可能没有签合同,只是以兼职的职位来签定的,

呵呵,说的没错事物的内部和外部本来就是矛盾的统一体.很明显转了全职以后公司就相当于和你签了雇佣合同,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有了法律的约束当然你就有了主张权利的砝码,法律规定妇女在生小孩期间有法定的产假日,当事人可获得在上班时同样的工资待遇,这是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重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