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犬补充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4:36:29
有没有补充条例吖?这个是管理条例··

对于重点管理区,符合身高的犬只。每年每只收取300元。另外芯片60元,加犬证工本费用20元。
农村犬不在管理区内。

3月26日起到5月底为办证日期,6月1日后,公安城管部门对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清理。凡收缴到的犬只,会处以7天的收容日期。在此日期内,任何市民有愿领养的,可以进行认养领养。逾期后,犬只不会进行毁灭,但是会进行处理,比如卖给宠物医院商店等,所得收入归入CC财政。

内部消息,大型犬烈性犬单位可以养,作为护卫犬.
个人不可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