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能否担任下属企业的法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18:03
事业单位成立的独立法人国有企业,单位的法人,也就是一把手担任这个企业的法人是否合理?这个企业的成员均是事业单位编制,工资是财政拨款,这个企业和单位是什么关系?这个企业发生的债权债务和单位有什么样的关系?

首先,法人是一个由法律赋予其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而不是一个人。所以你说的“一把手”应该称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叫法人代表。
其次,你说的情况是不为目前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这个企业是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只是按照企业的运作方式较独立的运行。一般来说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也就是这个事业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因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该企业可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

一般不允许,但这种事也有很多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