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如果我收到客户的4000元钱,不交给公司.法律是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23:24
公款私存,如果我收到客户的4000元钱,不交给公司.法律是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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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把钱掉了,然后没有跟公司说清楚,人就走离开了公司。

公司如果报案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职务侵占.主动退还可不予追究.

你说的情况是属于职务侵占,最好是将钱给公司免得将来麻烦.

职务侵占

这要看你的主观是暂时借用,还是不想给公司了。前者属于挪用资金行为,后者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