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可否拟合到一起出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27:48
以前我在某家杂志上写专栏三年多,公开发表过很多文章,现在不写了。准备把这些文章打成合集出书。

可是有几个问题:

1 杂志是否拥有我作品的版权?

2 如果我没和他们打招呼就合集出书,是否会惹上麻烦?

这两个问题对我很重要,选中为答案的兄弟,我会给他/她追加50分。

谢谢~

<著作权法>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杂志社只有汇编权,及,它对文章的编排体现出独创性,这个”编排”,成为杂志社的权利.

但是,文章的著作权,仍归个人.

并没有转移给杂志社,杂志社那点稿酬,是买你的首次发表权,而不是整体的著作权.

你可以出书,不必跟杂志社谈.

你不放心,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是了.

下面说的都很对,但你是利用工作时间、杂志社给你提供的很多条件写的文章啊。这点你要注意。其他的我还说不好。

其实版权就是著作权的,但是著作权又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果你当初和杂志社没有特别的合同的话那么你可以不和他们打招呼就出版,但是如果你们签的合同上面有特别的要求的话就不可以的。

1 杂志是否拥有我作品的版权?
答:当然可以。

2 如果我没和他们打招呼就合集出书,是否会惹上麻烦?
答:文章的著作权,仍归你个人.

1\如你和杂志社没有特别约定,版权属于出版社,则作品的版权归你。
2、你对你自己的作品享有支配权,无需任何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