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补缴2006年度营业税及房产税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49:33
我公司因2006年度资金困难,经向地税局申请延期缴纳2006年4-12月的营业税及房产税,经税务局同意后,于2007年5月缴纳2006年4-12月的营业税及房产税,2006年度的4-12月的营业税及房产税原会计一直未计提,请问:我该如何处理2007年5月缴纳的2006年4-12月的营业税及房产税,请写出会计分录.
谢谢SUi1024的赐教,我想再问你个问题:损益表中有栏"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我07年补缴的税金为3万元,是不是在损益表的“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里填3万元。我觉得有点不对呀。请指教!谢谢你!!!

因为是上年的税金,不能再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和管理费用(房产税),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
1.2007年5月交纳时,凭税单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摘要写明补交2006年4-12月的营业税及房产税

2.结转: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充:
在损益表的“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里填-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