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著作权保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35:35
我们网站准备把一些好的文章进行语音录制,请问这样是否涉及著作权的保护问题?要如何解决?或如何进行规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一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没办法规避吧,除非这些对文章的作者著作财产权保护过了期限(作者死后五十年),但必须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比如作者的署名,保护作品完整权,还要与表演者,订立合同,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