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死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12:34
我表弟前天因车祸致死,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表弟的详细情况如下,男,1984年出生,初中学历,湖北黄冈人,于2005年至今一直在广州市从事汽车维修工作,此次中途请假回来,不慎在湖北黄冈发生车祸,家中有父母二人,年龄均未满55周岁,主要靠务农而生,有一弟弟,1986年出生,同样在广州打工。

肇事司机是因公出车,对方单位同意按法律程序办理,并已支付医疗费1600元,丧葬费1.5万元,交警希望先行安葬,之后10个工作日双方协商解决。

我有如下问题:

1、先行安葬是否会影响最后的处理结果?

2、按照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我表弟是否符合这一情况,或者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明?

3、表弟可以伸张哪些赔偿,具体是多少?

非常感谢!

1、先行安葬是否会影响最后的处理结果?
:不影响,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已经对尸体进行了鉴定,则应该先安葬,后处理事故,事故赔偿是很长的程序,如诉讼可能要几个月,尸体不安葬不会对解决问题有什么好的影响。
2、按照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我表弟是否符合这一情况,或者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明?
:居住与工作的证明。
3、表弟可以伸张哪些赔偿,具体是多少?
:医疗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7年标准约为28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