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因为其他的债权人申请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14:49
我购买的一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了5万元,后来因为我跟一个生意伙伴的经济纠纷,对方起诉到法院,本来是对方违约给我造成经济损失,我的证据因为时间长久灭失而导致败诉,法院判决我返回给对方10万元,现在我无力履行法院的判决,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想要执行变卖我的房产,我想请问这里的律师朋友,我的房子在对方起诉前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按照法律和具体的办案实践法院会怎么做?而且我全家只有一套房子,(我的房产因为是二手房价值在20万左右!)希望大家回答我的问题,并且为我支支招,怎么做能更好的规避风险!谢谢,奉上30分!

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因为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 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规定,公民仅有的住宅不可以被强制执行。
因为法律也要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
如果您仅有此一套住房,那基本是没问题的。
现实中,很多案件都是执行不下来的。执行难是司法界的大难题。

如果房屋价值超出抵押债权,可以拍卖,但必须先清偿抵押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