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定金 只打了个欠条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3:42:56
前几天我租房子时看到以前的房客的一个货架展柜,我正好准备过一段时间做生意用,那个房客就700元说卖给我,当时我没钱就说先打个欠条,东西过几天我找人搬,之后我准备到我们这里的一个商场里去做生意,商场里说货架桂由他们提供,我只交房租就行了,过了大概半个月 欠条到期了他来要钱 我告诉他原因,说我不能买了,他说要告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法律责任,我该怎么解决???

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你的义务就是提货与付款,如果不付,对方是可以告你违约的.

你打欠条只是对你的付款行为的认可.即使不打欠条,你也应该付款并提货.

你现在要么付款提货,要么和那人和解,主动赔偿他一点钱,或能取得他的谅解也行.

负的!只要是欠条上是这样写的
今欠某人多少钱! 写上日期!签上你的名字!
如果你写着你因购展柜没有足够的钱而欠下多少钱特立此据!还钱即交提柜的话就没多少问题!

应该有法律责任的,因为你给人家写了签条了就你们之间产生了法律关系了```

你与原房客之间的买卖行为已经生效,虽然你没支付现金但"欠条"和现金有同等的作用.主动一些求得对方谅解,可以付给一些补偿.

当初双方间已经达成了买卖协议,现在应该支付货款,如对方起诉你,并有相关证据,则你会败诉,当然在执行程序中,你可提出以此货物抵偿。

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