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是否等同劳动合同?失业证明可否替代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37:28
首先劳动协议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效力有没有区别? 另外我从原单位出来后找新工作,有人说要开什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为新单位可能会要,我想知道是否新单位一定会要?如果开具不方便可否用失业证明代替(我辞职有一定时间了)? (说明:我在原单位工作一年多,没有调转档案关系,保险也没有统一上而是单位图省事支付一定的现金代替,这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给员工上保险,我和原单位算不算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对我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 另外如果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我的情况适用吗?
这方面国有事业单位的规定是否有不同,我听说好象事业单位适用人事法规的规定,这和劳动法好象还有区别,似乎更严格,是吗?

劳动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的别称。失业证有劳动局颁发,劳动合同解除书由公司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