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现有一个几个月的小孩,请问小孩归谁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41:38
我和丈夫结婚不到一年,可我发现丈夫想与我离婚,但他总想让我先出离婚,可我们现在有一个刚满四个月的小孩,我本想抚养小孩,可我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能力抚养,请问这种情况下小孩会归谁抚养

为保护女方的权益,《婚姻法》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应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况的,可随父生活: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是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按照你的情况,如果你暂时不想离婚,那么你老公是无法提出离婚的,只要你不提出来。由于你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所以孩子一般是随母亲生活的,除非你确实养不活孩子,才会由父亲抚养。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很可能有父亲抚养

哺乳期(2岁)是归女方抚养的。

你没有没有能力抚养
法官会判给男方抚养

会判给男方抚养.

首先不要有那么多这样或者那样的疑惑,是否想与你离婚不是你想想的,或者直接问对方是否愿意继续生活,如果你们真的有感情,就好好经营,不要让这样的境况持续下去,好吗。至于最后实在逼不得已要离婚,你觉得你会把孩子交给一个对你都不负责的男人吗?所以说不要继续担心,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带孩子,最好找个工作维持一下,最重要的是要继续维系你俩都认为可以继续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