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40:14
我家最近房子要拆了重建,现在有一个L形的围墙归属问题与邻居发生口角,我们有书面证据证明围墙是属于我们的。但是邻居不看这个,就是要跟我们吵,刚开始说要把围墙的一边往后退20公分给他们过路,我们看了,如果不退点地给他们过路,他们那边确实不好走路,所以就同意了,现在他们又说另外一边的围墙也要分一半给他们,我们觉得他这种得寸进尺的做法确实挺过分的,而他们又那么不讲道理,所以想直接诉讼到法院,但是我有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不知道到法院要先干什么,找什么人,按照什么程序,所以想请大家帮帮忙了。法院估计会怎么判?还有那20公分的地,口头答应过他们,现在能不能反悔。

其实我觉得你们这种小纠纷不必闹到法院,毕竟打官司费时费力,赢了也有点伤邻里感情!当然,你们现在邻里关系已经不和谐了!最好还是先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你们那里德高望重的人调解一下,打官司只能是最后的选择。
  真准备打官司的话,你的先写好起诉书,也可以口头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你们对所享有围墙的权利不受对方干涉,并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收到起诉书后首先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会进入审判程序。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们很可能适用简易诉讼程序,这种小案子也没必要请律师了,当然你要请也可以!
  如果你真的可以证明你以上所说属实,你们肯定可以赢的。法院会同意你的要求。可以反悔的!祝你们好运!

  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八十八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第一百四十五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