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993年6月,某市化学品运输公司在某硫酸厂装运硫酸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20:13
1993年6月,某市化学品运输公司在某硫酸厂装运硫酸时,因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未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装运规程的要求,而将厂内硫酸的放酸管拉裂,致使14吨浓度为98%的硫酸全部外溢.该硫酸厂无应急排放口和中和地,也无其他应急措施,为清除污染物只能将硫酸冲水稀释后经下水道排人邻近河流蕴藻滨.严重污染了蕴藻滨,并造成以该河流为主要灌溉水源的12户承包户所承包的土地和庄稼的污染,经济损失计40万元。
问(l)本案中哪些人违反了环境法,分别应承担什么责任?请具体说明(2)12户承包户的污染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1、某硫酸厂违反了环境法,没有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设定应急措施。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是造成安全事故,而不是违反环境法。
2、12户承包户的污染损失应由某市化学品运输公司和某硫酸厂共同承担,因为损失是由于该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未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装运规程的要求,而将厂内硫酸的放酸管拉裂,而某硫酸厂也没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造成侵权事实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