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可以专升本的专业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26:29

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人数为50名。

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27号),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2007年招收本院部分优秀应届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特制定《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要求

1. 限我院2007年应届高职毕业生(含支援西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2.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 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的成绩证明,同时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4. 必须参加由上海政法学院组织自主招生考试。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人数为50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携带学院教务处出具的可以毕业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计算机一级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符合学院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报名照2张(1寸);同时,缴纳报名费14元,考务费78元(26元/科),共计92元整。

4.经学院招毕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教务处发给《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6--27日8:30---15:00(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政法学院招毕办(明德楼105C室,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五、考试科目与日期

我院2007年“专升本”考试科目为法学综合知识(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法理学)、英语和计算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