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高手请教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9:52:35
今天税务稽查队把我们公司的帐目及各种财务报表给取走了,我简单把公司的情况说一下,公司月营业额在350万元左右,目前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定税是月11万,每月缴国税4000多元,地税17000多元,明天就要去税务局了,现在都不知怎么办!也不知税务局会怎样处理这件事,说实在的,公司并没有很多的利润,大家教一下吧,分不多,不成谢意!

公司月营业额在350万元左右,早就应该向税务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税发(1994)59号文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税务局可以按照你单位的应税销售额,按照17%或者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现在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叫你们老板及时去税务局沟通沟通,也许可以适当减少对你公司的处罚力度。

检查是否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不是税务稽查队的责权范围,税务稽查队来查帐,应该和那没有关系。
税务稽查队来查帐,一种是抽查,只要你按照税务规定处理帐务、交纳税金,那是没多大问题的;另一种是有人举报你们公司,这种才是最可怕的。一般举报人手里都有一定的证据,你们要观察细想一下当时他们问你们一些什么问题,要查的少不了和这些方面相关。
因为要给举报人一个交代,税务稽查队查起来很仔细的。看你们如何应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