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传真有效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39:51
各位高手:
大家好。我是一名外贸销售人员,最近碰上一件比较郁闷的事情: 我是某生产厂的外贸业务,也可以给国内的贸易商签合同通过他们来出口我们的产品。07年4月12号,我报价格给我一个国内新客户830/KG,有效期一星期,于是在4月19号的时候我们签定150KG的合同(第一个),约定收到货款后5天内发货,20号对方打电话过来说要再300KG,但是当时市场价格已经上涨到850/KG,经过考虑,对方同意了新的价格并发传真要求2批货一起发,并于当天订立了300KG的按照850/KG的合同(第二个),2个合同有效期是一年,因为考虑到一起发货,另外还有贸易公司只有在接到她的国外客户定单时才采购的特点,就没有在意有效期的问题,但是后来她只把第一个合同的款打过来,第2个合同暂不执行(当时产品价格变动挺大,可能她觉得不合适)。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比较吃亏了,因为一但我们的产品市场价格超过了850,那时候她再要求执行,我就吃亏了。一方面我在自责轻信她的话没有注意合同有效期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的合同都是传真件,我们至今也没有收到她的第2笔合同的货款,那我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终止这个合同呢?我现在有她给我的传真件和邮件证明对方当时说2批一起发,对方算不算提前违约或欺诈呢?另外,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签字,只是盖了合同章。
我是个新手,犯这样的错误觉得压力很大,还没有敢跟公司领导反映这个问题,请求各位高手帮忙出个主意先。可行的主意可得另外10分的奖励!
谢谢2位朋友的关心,我期待更高的高手来解答这个问题

1.如果是在合同中没有签字的话,只是盖了合同章的话.应该算是无效合同.
2.本身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或是法人本人是应该签字进行确认的.
3.传真件是有效的.

多数有效
但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