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户迁移和办理准生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14:48
我的情况大致如下,麻烦大家耐心点看,谢谢
1.我是湖北的,老公是广东的,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了想把户口迁过来,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要多久?
2.是不是户口迁过来以后的才能在老公这边办准生证了?与我老家还有没关系?
3.户口迁过来后身份证是不是也要重办?

、户口申报程序
  1、出生(新生婴儿)登记类户口:
  ①持准生证、出生证(不含外地)。
  ②办事处、乡(镇)计生部门的介绍信。
  ③婴儿母亲的户口本。
  ④出生三个月内直接在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2、死亡注销类户口:
  ①户口本及粮良部门注销证明。
  ②由单位及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死者为十六周岁以上者须缴销居民身份)。
  3、城迁类户口
  ①市内户口迁移:
  a.因投靠直系亲属的,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并提供户籍证明。
  b.因分房、购房、换房的,由单位或房管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户籍证明。
  c.分户或并户的,由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因婚姻发户的带婚姻证明,并提供户籍证明。
  ②市外户口迁入:
  a.本市常住非农户人员提出迁移申请。
  b.被申请人户口本,粮一(如属婚迁带结婚证)
  c.年满十六周岁以上者均带大头平光纸正面脱帽近期照片三张(大头像)、身高、血型化验单。
  4、办理迁出或注销类户口:
  ①户口本。
  ②粮食部门迁移证明或注销证明。
  ③迁往市外要有迁入地准迁证明。
  ④入伍、入学通知书。
  ⑤劳动教养通知书,刑事判决书。
  5、调动、招干、招工类户口:
  ①人事部门或系统人事部门填发的调令,招干,招工介绍信。
  ②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③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④如属退养退修顶替者,需带市公安局四类不占《许可证》通知单。
  6、复退军人、志愿兵、军官转业安置类户口:
  ①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军队复转干部落户通知单。
  ②农村入伍者需带市公安局四类不占《许可证》通知单。
  ③接妆单位的同意接收证明。
  7、大中专院校,技术学校学生毕业分配类户口:
  应持《毕业生报到证》粮、户迁移证,接收单位介绍信,直接派出所落户。
  8、刑满释放,解除教人员回原籍落户的,应持刑满释放证明或解除劳教证明,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