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各国的政治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23:00
要求:1)国家元首,是否有实权? 2)掌握实权的关键职位;3)产生实权人物的过程和相关政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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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沙特是政教合一的君主制王国,禁止政党活动。无宪法,《古兰经》和穆罕默德的圣训是国家执法的依据。国王亦称“两个圣地(麦加和麦地那)的仆人”,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大臣会议主席(即内阁首相)等职务。国王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大臣、副大臣、地区埃米尔(省长)、副埃米尔(副省长)、驻外使节和其他高级行政官员以及军队上校以上军官均由国王任命。国王有权批准和否决内阁会议决议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1992年3月1日,法赫德国王颁布治国基本法,规定沙特王国由其缔造者阿卜杜勒-阿齐兹·拉赫曼·费萨尔·沙特国王的子孙中的优秀者出任国王。1993年8月20日颁布新的内阁法,规定国王兼任内阁首相,国王有权任命内阁副首相和大臣,解散或改组内阁,各部大臣直接向首相负责。内阁由副首相、各部大臣及任命的国务大臣和国王顾问组成,任期4年。国王有权立、废王储,解散协商会议。基本法还废除了王储自动成为国王的权利,并确认了阿卜杜拉王储为王位继承人。2000年6月,沙特成立新的王室家族委员会,委员会包括18名成员,阿卜杜拉王储和苏尔坦第二副首相分别担任正副主席。委员会将处理王室内部事务。

【议 会】 1992年3月1日,法赫德国王决定成立协商会议,它是国家政治咨询机构,负责向国王提出建议,由会议主席和60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国王任命,任期4年。 1992年9月16日法赫德国王任命穆罕默德·本·朱拜尔为协商会议主席。1993年12月29日,法赫德国王主持协商会议的开幕式,协商会议正式宣告成立。1994年1月2日,协商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8个专门委员会,即:伊斯兰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社会与卫生事务委员会,教育、文化、新闻事务委员会,公共服务事务委员会和组织行政事务委员会。1997年7月,第二届协商会议成立,由90名成员组成,其中30名为上届成员,穆罕默德·本·朱拜尔连任协商会议主席。2001年5月,第三届协商会议成立,成员人数由90人增加至120人,朱拜尔再次连任。2002年1月,朱拜尔因病逝世。2002年2月,萨利赫·本·阿卜杜拉·本·哈米德担任协商会议主席。

【政 府】 本届政府于1999年6月组成,内阁成员组成情况如下(2004年4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