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被盗了出租方责任有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30:25
地理位置这样的:这里以前是一间大厂,现在般迁到旁边新厂房,这里就称这为旧厂.里面厂房分别出租给8间厂吧!就像一个大院子,有门卫保安的.是原来这间厂的老板(出租方)安排雇请的,保安费分别由里面8家厂分.
2007年7月11日,下午两点上班时将摩托车停放在停车处,上了锁.3点钟下来车子就不见了,而且车里面还有支票两张共值250元,找保安问他有没有看到有人偷我的摩托车?他说不知到,没看到...我想这下是完了,之后报了案...失窃车为女装摩托,车购于2006年6月5日,当时连牌照税费总值6000元,加上同时失丢失的2500元支票也有8000元多吧!痛苦中...
当天出租方代表表示会负一些责任的,但找了好几次都着落,连我自已也不知出租方这个责任会是多少?求助...如果口头上不能达成的话,我应如何通过法律去挽回最起码的经济损失???

说实话楼主,你如果通过法律应该要不回钱的,保安没有负责看管的责任,不是收费停车场的话没有收据所以你们之间也就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最好能口头达成协议,否则我怕你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