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民事法律法律的高手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07:11
我舅舅和我舅妈两人合资买了一个学校,但由于学校以前的帐户还存在才不多一百来万的欠款,而学校在签合同前没跟我舅舅和舅妈说,现在债主找上门来了,要求现在的法人代表也就是我舅妈还清欠款,我舅舅和舅妈当然不同意了,请问这官司要怎么打啊

1、如果那学校早就注册了,你舅舅两口子买了学校的股权,那么学校的欠债仍由学校的资产承担,不会波及到你舅舅个人的财产——但他们已经投入学校的财产算是学校的财产,会被执行掉。你舅舅可以因故意隐瞒事实造成股权与实际价值不符,起诉卖股权的前股东。
2、好象学校的股权不是随便能买卖的,如果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有可能你舅舅的股东身份都不能成立。就算不违反法律,如果你舅舅实际没去办理股东登记,他的股东身份仍有问题。

可以拒绝债主的索赔,也可以赔偿后向原债务人追偿。按你所说,你舅舅、舅妈最好和原协议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另外,案件的关键在于看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那当然应该拒绝。而且可以解除协议。不过,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