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公共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46:11
虽然是结婚前买的房子,买房子的钱全是欠着的,都是我们结婚后共同还的,一部分是按揭银行的帐上有每个月还钱的纪录和日期。首付是欠亲戚的也是我们结婚后共同还的,但房产证上只些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这是公共财产吗?他能一个人处置吗?

结婚前买的,但是未付清房款,结婚之后偿还的部分是公共财产
1、你要收集还款的证据,如亲戚在收到你们还款时候出具的借条。
2、保留银行的对账单。
3、申请财产保全,因为房产证就他一个人名字,很可能私自变卖房产。

是公共财产,他不能一个人处置。但由于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不排除私自转移财产的可能。所以最好在上诉离婚的同时,申请法院作财产保全。

按理他一个人是没法处置的,不过如果他可以提供未婚证明资料,他很有可能自行处置房产的。
收好你们双方的结婚证、你的身份证,还有就是要看一下你们双方的户口本上是否已经在派出所变更成已婚,如果没有,千万要改过来才行(要不然,他可以把它当做未婚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