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被殴打,应上哪里去告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26:55
讨债被推倒在地还被打了两耳光,应上哪里去告他?是否可以告他人身伤害及精神伤害?
我查过资料啊,说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但被人打耳光是精神上黑大的伤害嘛,为啥不可以告他精神伤害?并不是要求他精神赔偿,而是要他付出相应的惩罚。

这种事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以处理了。
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

报“110”就可以了。如果受伤厉害,就去医院检查、鉴定等,让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