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玩耍打闹,因说句公道话所其攻击至锁骨断裂,法医鉴定轻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15:00
同姓21岁男孩(甲)和邻居16岁男孩(乙)在我家玩耍打闹,我18岁和邻居(丙、丁)在看书,我出于好意,说句想阻拦他俩打闹的话,(甲)不满,突然来攻击我,至我的锁骨断裂,法医鉴定轻伤。我用了一万五千元,对方态度很差,也不出医药费,请问甲能够成故意犯罪吗??我该怎么处理??
我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说难够成故意,我应该怎样向法院起诉?谢谢!!

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了,你可以将鉴定结论,就诊病历、就诊费用单据、因就诊而支付的护理费、车费等保存好,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你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交公安机关附卷,可以在附带民事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你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轻伤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要求精神赔偿的,除非你能证明你确实受到了精神损害。
)。

看了你的补充问题,象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对方是存在犯罪情况的,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你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科提出,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仍没有立案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同时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虽然我不是很懂法 但甲方先出手伤人给你带来身体的损伤和经济损失 是不争的事实
相信向法院上述能得到公平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