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审理成员该具备什么资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03:40
哥们儿,我想问的是不合格品审理小组成员的资格有哪些?我们公司应9000要求,成立有专门的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这里的成员是由最高管理者任命的,可外审时说没有确定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有的资格
1. 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熟悉质量管理法规,并系统地进行过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
2. 质量意识强,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工作作风踏实。
3. 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的业务熟悉,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4. 公司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是从事产品科研与设计、工艺编制与管理、 产品质量管理、产品检验技术等专业工作的下列人员担任: (1)生产部负责人 (2)技术部负责人 (3)质管部负责人 (4)供应部负责人 。
ISO14000环境审核员资格要求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对环境审核员和审核组长的资格要求。它对内部和外部审核员同样适用。此处未将审核组的人员构成及遴选准则包括在内,关于这方面要求,参阅GB/T 24011。 注:本标准是和其他两个国家标准同时制定的,这两个标准一个是关于环境审核的通用原则(GB/T 24010)。另一个是专门用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指南(GB/T 24011)。如果ISO制定了关于其他类型环境审核的详细指南,可能需要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2、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下列标准的有关条款。本标准发布时,这些引用标准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标准都将修订,因此,鼓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尽可能采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IEC和ISO成员均持有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GB/T 24001一1996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 24010一1996 环境审核指南 通用原则 GB/T 24011一1996 环境审核指南 审核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3、定义
GB/T 24010和GB/T 24011中的定义与下列定义共同适用于本标准。
注:关于环境管理的术语与定义在ISO 14050中给出。
3.1环境审核员environmental auditor 具备从事环境审核资格的人员。
3.2环境审核组长lead environmental auditor 具备主持与从事环境审核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