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自己财产不足清偿与公司无关的债务,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该股东在公司的财产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10:19
或者说是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股东转让在公司的股权来清偿债务?

可以向法院申请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见,目前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股权,无须征得公司股东的同意,股东没有同意与否的权利,只有优先购买被执行股权的权利,而且,该优先购买权被限定在20天时间中,逾期不表示优先购买则视为放弃权利,法院就可以将被执行的股权强制执行到债权人名下,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配合债权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