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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10:05
我在工作上遇到一些事情不好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做售后经理的工作有10多年了,但是这个老板不太好,我实在是不愿意留在这里继续工作了,我坚决要走,但是我又不甘心就这样一分钱的补偿也拿不到就走,所以我就去找老板谈,但是谈下来老板态度很糟,就想把我磨走,不想给一分钱补助,而我自己申请辞职的话,没有任何补助,所以我想要让他开除我,这样我可以拿到一些补助,请问各位``我该怎么办,你们又什么好的办法吗!!~
全分给了````
哎```你们不知道台湾人之吝啬```其实也就10万块钱的事~~10几年的感情哟````寒心了````

既然一切都不喜欢了,那就一切也没必要要了,既然又想拿钱又想走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努力,把你的上级顶下去你上,你不但聪明也很智慧,我相信你知道怎么去取舍,你能做到是吧,是吗?

弄些虫子,扔他身上,弄点凉水泼他 身上,总之,给他制造麻烦……
我才不相信他不开除你呢!

捣乱谁不会啊,那样就可以了啊?呵呵,还有,最好不要这样,咱是个好人啊,不要跟老板似的,素质低下,而且这事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啊 ,呵呵,不要烦恼,生活就是这样,这些对你来说的灾难,将会是你生命中的宝贵财富,让你更加成熟,更有一些人格魅力... ...

走,就要体面地走,不要留机会让老板以一个抹黑你的理由赶你走。
这事得你自己看着办。你如果真的放不下那些所谓的补助,那么你随便制造一些麻烦,老板终究会赶你走的,但是,这就对的人品构成了威胁和考验。
你已经为这个企业努力工作了10年,你现在决定要走,应该是处于一种失望才走的,既然如此,你为何还眷恋那点补助呢?
做人应该豁达些,自己为之工作了10年的企业都可以放弃了,放弃那点补助算什么。这样最起码可以为自己赢得尊严。

这种问题有很多种途径可以解决的
一是通过劳动仲裁
二是继续工作,表明立场,谈好条件,但是必须要录音。
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这是在第一第二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去做的。
因为通过法律途径,必须先要通过劳动仲裁,录音是做为提高证据的一种途径,明白吗?

不要搞得太复杂。
你的经理最看不惯什么,嘿!咱就给他多来几出!
开会的时候,你不用顾及什么上下级关系了,顶!
意思呢就是--不要给他面子,刺激他。
到时候他一冒火“小子,老子今天就开除你,去财务拿钱,打包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