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以我的名义注册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8:58:30
他是外国人,他说外资注册公司比较麻烦,
想以我的名义注册家内资公司,
请问我应该注意些什么东西,
以避免将来出现问题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谢谢,请尽量回答详细点,
我比较担心这个问题.

您好 外国人可以注册内资公司,也可以由他来做法人
外资公司办理的确比较麻烦,注册资金最低为14万美元,销售工程类的外资公司办理费用要10多万人民币之多,其它类的外资公司办理也要几万人民币

所以注册内资公司相应简单便宜
外国人注册内资公司 外国人依然可以做法人 但所有公司股份必须为中国人拥有

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承担后果,凡有涉及法律或债务问题的,一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担子很重,责任很大。你担心的情况完全有可能出现。签合作协议没用。协议由合同法调整,法定代表人的权责由公司法赋予,且两者不属于上、下位法。办法有二:

1、公司帐上始终有你掌握一笔钱。这笔钱等同于注册资金。因为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已注册资金为限。这样起码不至于叫你掏自己的包包偿还债务。对于所有的合同不要签字,也不能出具委托书给台湾人。这样一旦出现违法的事情,你可以说这是我的员工的个人行为,我不知情。

2、不过你这么要求,台湾人很可能认为你太不信任他。那就别当法定代表人。这是我建议的第二种办法

别人以你的名义注册就表示你将是这个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承担后果,凡有涉及法律或债务问题的,一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担子很重,责任很大。
就合同法而言,想脱离关系是不可能的。这个风险可想而知。
公司法》摘录: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