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请具体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21:14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地球上还没有国家,只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各种氏族群体和氏族制度。后来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才产生了国家。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分裂为彼此对抗的阶级--奴隶和奴隶主阶级。占人口少数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它对基本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对多数人的剥削统治,并使之固定化、合法化,就必须凭借其经济的力量造成适合于自己的社会政治秩序。这是国家产生的最初阶级根源。
第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发展起来,脑力劳动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逐渐专门化,使得建立脱离日常劳动和生活、专门管理和组织社会公共事务的特殊机构不仅成为必要,而且成为可能。这是国家产生的一般历史条件。这种条件与特定阶级的需要和地位相结合,便使国家的产生从可能变成了现实。
国家的起源说明了国家的本质。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页。
国家不是超然于阶级之上或阶级之外、为所有阶级服务、代表所有阶级利益的社会组织。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国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国家组织的主要成份是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等,这些都是暴力机关,表明国家是统治阶级专政的工具。
国家的本质通过国家的职能表现出来。国家兼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对内的政治统治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强制其服从,镇压其反抗,同时在本阶级内部实行特定的民主,以特定的专政和民主相结合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内的社会管理就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如制定和执行社会经济、财政、民政、教育、交通、卫生和治安等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冲突,以及干预、调节社会经济生活或直接组织经济建设等等。国家的对外职能则是以国家为特定的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一方面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的侵袭和颠覆;另一方面则要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