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朋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06:15
我有个同学,她家是农村的,她家以前借了大队的钱,大队又借了法院的钱,法院向大队讨债,但是大队没钱还,于是法院就让我同学她们那几家欠大队钱的还。因为我同学家是和大队打得欠条,所以还是把钱给了大队,可是那钱也不知哪去了,大队也没还法院,于是法院就传了她爸,把她爸给带走了,带进监狱了,说什么她家时第三债务人,大队还不上就得她们那几家还。我想问什么是第三债务人?法院可以随便带人马?那钱到底该怎么还?谢谢各位了!

我觉得您的陈述可能有两个地方不准确。
1、大队借法院的钱?
是不是大队欠别人的钱,经判决进入法院强制阶段?
2、法院让同学家还钱给法院,是否有裁定书?是否送达给同学家人?

按我一般的理解:如果是大队欠他人钱,经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裁定欠大队钱的同学家人直接将钱交给法院,这样是合法的。同时,法院会出证明,证明欠大队的钱已经偿还,今后不用再还大队。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向大队还钱,就有可能被法院制裁。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找大队把还的钱要回来交法院领人。

如果真的象您所说,大队欠法院钱,法院直接要求同学家人还钱,那肯定是违法的,直接去政法委或者人大告法院就行了。

不是第三债务人,是次债务人。相对于法院来讲,你们是债务人(大队)的债务人。
法院不能拘传他父亲,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既然把钱给了大队,需要有还钱的证明。
另外,如果没还,你们的欠款是否到还款期限,如果到了,你们应还给大队,让大队来还给法院。如果没到,可以不还。
既然法院都拘传他父亲了,如果没还,就直接给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