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奏定学堂章程原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11:46
晚清废除科举时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原文,谁能提供一下??

只找到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与废八股、罢科举相同时,创办新式学堂与“派士人出洋游学”的活动也以相当规模展开。据学部统计,光绪三十年,学堂总数4222所,学生总数92169人。4年后,学堂总数增长为52348所,学生总数扩展到1560270名,其发展速度相当惊人。同样的情形也表现在出洋留学上。由于清政府以积极姿态推动官费与自费留学,同时对学成回国经过考核的留学生分别赐给进士、举人、贡生等项出身,予以任用,留学海外一时蔚为热潮。和洋务时期留学欧美的方向不同,新政时期留学的主要方向是日本。光绪二十七年底,留学日本的学生尚只有280名,到光绪三十年底,留日学生数大约有8000至10000人。

清末新政的教育变革,还产生了中国最早的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和《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它们以日本为模式,规定学堂正规教育分为初、中、高三级。高等学堂之上还有分科大学及最高一级的通儒院。从高小毕业到大学毕业分别授予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的功名。中国现代教育因此而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奏定学堂章程:清朝政府颁布的关于学制系统的文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奏拟。这年为癸卯年,所以又称《癸卯学制》。除规定学制系统外,还订立了学校管理法、教授法及学校设置办法等,施行至辛亥革命为止。它包括《学务纲要》《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实业教育讲习所章程》,以及《各学堂管理通则》《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等。《癸卯学制》规定教育年限:小学为九年,中学五年,高等学堂及大学堂六至七年,入学年龄为六岁。

原文找不到

奏定学堂章程 北京官书局印亦称“癸卯学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奉命拟订,是清政府颁布的关于各类学校学制系统的文件。此学制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正式实行的学制,施行到辛亥革命。
《奏定学堂章程》,不但明确了整个学校教育制度,还规定了各级学校的课程。《奏定学堂章程》里公布的小学课程是我国第一套正式的小学课程。
内容不全大概::小学教育分为两级九年:初等学堂五年,高等学堂四年。"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10岁入寻常小学堂修业3年。埃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