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CASE,拜托大家,满意再追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58:07
CASE背景:某技工学校(甲方)将闲置教学楼中的2层租赁给某私立幼儿园(乙方)用于办学,合同签于2002年,合同有效期9年。
甲方:某技工学校
乙方:某私立幼儿园

02年约定租金为每年2万,03年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经协商同意将租金增加到每年3万。但现在甲方想将租金提高到4.5万,双方协商未果。甲方可能主动违约,再将场地转租他人或自用。

合同约定违约处理如下:
若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联合办学管理费,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当年的联合办学管理费,并承担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约定违约金。

现在的问题如下:
1.甲方可能会主动违约,那么这个“承担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计算中是否包含乙方未来3年的预期收益?(合同还有3年到期)

2.由于目前没有合适的场地继续办学,一旦甲方违约,乙方可能面临破产,设备以及教师处置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包含在“承担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中?

3.合同的实质是一个租赁合同,但标题为联合办学协议,这是否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4.若甲方通过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履行违约责任,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在此官司中谁胜诉概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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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包括乙方未来3年的预期收益(要有收益证据证明)。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约可能导致乙方破产,是甲方签定合同之初所无法预料的,况且按一般人的理解,即使甲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完全可以另租他地,所以甲方不予承担这部分损失。

3、合同的性质主要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来判定,而不是依据合同名称。当合同性质发生争议时,应从合同内容、特征及主要条款等加以理解和识别,而不能以合同“名称”为准。

4、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乙方胜诉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甲方!

珠海律师 程洪波

1. 可以 赔偿责任是完全赔偿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合同法第113条)
2.依然是完全赔偿的问题 只要甲方不破产 乙方也就不会破产
3.不影响 一般可以认为协议等于合同 本案是适用的
4.这个主要看提高的租金是否合理,一般来看 乙方胜诉概率要大 但是一定程度上要看双方代理律师水平

1.甲方可能会主动违约,那么这个“承担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计算中是否包含乙方未来3年的预期收益?(合同还有3年到期)
:包括但不限于以后的收益(如有证据证明)、已经投入的财产、其他损失。
2.由于目前没有合适的场地继续办学,一旦甲方违约,乙方可能面临破产,设备以及教师处置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包含在“承担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中?
:可以。
3.合同的实质是一个租赁合同,但标题为联合办学协议,这是否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从你介绍来看,并没有发现违法的情节。
4.若甲方通过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履行违约责任,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在此官司中谁胜诉概率大?
:应该争取继续履行合同,这是上策。如解除则乙方:某私立幼儿园可得到相关赔偿,这是另一结果。究竟采取何策略,根据当时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