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办理就业登记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05:19
我是今年才毕业的,是不是必须办理就业登记证,应该如何办理呢?谢谢

各类学校应届毕(结)业生到社会自主择业的,凭毕(结)业证书(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由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统一造具名册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

  《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及规定

  一、《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用于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等情况,是劳动者失业时享受失业救济、参加转业训练、求职时报名登记、办理录用手续的有效证件。?
  二、凡属本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城镇户口的劳动者统一实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实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制度。?
  三、《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内容:新(劳动手册)共48页,绿色封面,注明《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内容集个人资料、技术培训,劳动合同鉴订、终止、解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情况为一体。与原手册不同之处有二点:1、是劳动合同鉴订、终止、解除的记载格式;2、是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情况。?
  四、《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的使用:?
  1、使用时间:市区(含吴中、相城区)2001年4月15日起启用;?
  2、使用原则:"新人新册、老人老册";?
  3、使用办法:?
  1)失业人员:原市区街道(乡镇)劳动部门1996年6月1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发放的有编号《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原吴县市劳动部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发放的失业人员《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且须到吴中区、相城区下属乡镇劳动部门重新验审并编号;2001年4月15日后符合《失业登记条例》新登记的失业人员一律使用新版(劳动手册)。?
  2)在职职工:原市区劳动部门1996年6月1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发放的在职职工《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原吴县市劳动部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发放的在职职工《劳动手册》继续有效使用;2001年4月15日后符合在职职工《劳动手册》发放规定的职工一律使用新版《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