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重婚物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38:01
他一直在外地工作,情人不断。今年3月与一已婚女人同居并怀孕,有固定居所,夫妻相称。但路途遥远,怎样取证?
他 的 情人是事实婚姻并有孩六岁。他和妻子并无感情冲突有孩十岁,法定婚姻。现在他已与情人夫妻相称同居半年并想离婚和情人结婚。但因远在外地,取证很难。请问律师可以代为取证吗?请私人侦探调查跟踪取证违法吗?

打官司,必须要取得证据,这是诉讼取胜关键。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重婚案件取证难,不等于办不到,只要有决心有毅力“知难而进”,蜘丝马迹总会有的。如电子邮件、电话账单、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相片、笔记本记录、结婚证、出生证……都有可能为你提供帮助。在实践中,以夫妻相称有如下的情况可以认定:如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亲等。如果你所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有重婚行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已有证据能够证明重婚事实但还需要补充证据力度时,一般情况下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警察该不该管"包二奶"? 南京警方介入调查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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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3日 03:15

警察该不该管“包二奶”,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最近,南京警方介入调查一起“包二奶”案件,终将抛弃发妻的花心丈夫林某以涉嫌重婚的罪名捉拿归案,南京玄武检察院已批准对其逮捕。

起诉花心丈夫“包二奶”

林某今年46岁,妻子方某43岁。1974年,林某与方某在山东老家结婚,多年来,夫妻一直比较恩爱,并生有一子。1986年,他们全家迁居至南京,林某做建筑工程,赚了不少钱。1996年下半年,林某在工作中认识了比他小10多岁的于某,两人交往逐渐频繁,林某夫妻的关系同时也开始恶化,林某经常不回家,还常寻衅殴打妻子方某。

2001年11月,方某带着证据到南京玄武法院,起诉丈夫重婚。

公安机关为何介入此案

为了补充关键证据,法院希望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力量帮忙。2002年1月2日,法院的一纸公函将起诉书、证人证言、法庭笔录等材料转到了南京玄武区公安分局,因被告人林某住在后宰门地区的后半山花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玄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