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约定等儿子读完书,离婚,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7:16
我和妻子约定好,等儿子读初中,就自动离婚,女方分有一套富士楼,协议后,我们没有去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我们一直分居,直今快有三年了,因为现在碰到喜欢的人,所以现我想提前解除婚约,但是妻子要把我赠送给父母的房子拿出来分割,并私自在其哥哥那里打也一张十一万的借条(说是购房时借的),还要分我公司的股份(我与别人合伙办的公司,是我们协议后开的).我想问的是:我不可能把公司股份,让一半给他,可以的吗?

协议无效;公司股份必须让一半。

约定何时离婚的协议是无效的,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不能任何干涉,如对有关夫妻双方的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如无约定,则你有公司股权应该在离婚时分割。至于已经赠与他人的财产不能离婚诉讼中涉及。由于案件较复杂,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1、婚姻是人身关系,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理论。不论你当时离婚合同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一切以感情是否破裂为准。
2、如果你的股份是在婚后取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肯定是要分割。但注意并不是说一定要把股权分一半给妻子,你的股东伙伴有优先权。另外,你也可以提出股份全归你,在其他财产上折价给妻子,法院一般会准许。

你不想,也没办法。那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必须让半。协议无效。

这种约定很无聊
找个律师什么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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