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物权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3:11:48
我家的住房写的是爷爷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老伯想来要房.我不知道怎么办啊?
我在这房已经住了23年了.听说物权法上说只要住房超过20年,该房就是我的了
有这么回事么?
请求帮助啊!!法律界的高人们谢谢您了

1、爷爷做为所有权人,该房屋应为他的财产,你家在该房屋内只享有居住权。在拆迁时,如果你爷爷没有去世,所得的补偿为他的个人财产,如果去世了,因为爷爷是被拆迁人,所以拆迁款应为他的遗产。
2、如果拆迁款为爷爷的遗产,那爷爷的配偶、子女都有继承的份额,与老人同住一起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
3、现在如果你们想避免这种情况,应当尽可能将房屋的名字改成你或你家其他人,只要和房管所或拆迁办协商好,不是不可能的。

1、爷爷做为所有权人,该房屋应为他的财产,你家在该房屋内只享有居住权。在拆迁时,如果你爷爷没有去世,所得的补偿为他的个人财产,如果去世了,因为爷爷是被拆迁人,所以拆迁款应为他的遗产。
2、如果拆迁款为爷爷的遗产,那爷爷的配偶、子女都有继承的份额,与老人同住一起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回答者:无一是处 - 江湖新秀 四级 7-21 12:40

另外物权法没有你说的那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