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事故我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10:53
我坐公交车在下车的时候司机关门夹到了头(责任应该全是他的).当时我们报警归了交通派出所,因为当时不能确定是否怀孕所以在跟民警要求等15 左右在去医院拍ct,(因当时我去医院做ct时,医生问我是否怀孕的时候我不能确定,结果医生建议我确定了是否怀孕之后才能做ct,如果想要孩子还不能作ct让我们考虑好了再去,ct的射线会造成胎儿的畸形。)15天后我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怀孕了,但是当时头不能有稍微的震动否则就疼痛的很厉害,平时不能看书如果看书也是剧烈的疼痛,我现在马上面临考试,很着急,但是又不能去做头部的检查。结果脱了1个月实在没办法做了ct,结果胎儿没办法做了流产。也造成了我1个月没能上班。
公交派出所的警官好像有偏袒车队一面,毕竟他们每天接触,这种社会现象大家都很明白,就没必要多说了。从开始到现在4个月了,事故司机还有车队从来都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医药费和车费什么的都是我自己负担的,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应该要求怎样赔偿,我应该怎样要样要求合理的精神赔偿费。
ct做了,ct报告有的,是在事故的一个月后作的,ct结果是未见明显异常,但是孩子最后没能保留。我想知道精神赔偿应该怎样计算。还有就是确凿的证据什么为确凿的证据呢。当时的单据我还都保留着啊。还有,如果起诉的话,我是否应该聘请律师?

那CT到底做没做呢?

证据又有没有保留呢?

不要管公交怎么样 只要你拿出证据

要多少钱都随你 只要你打赢官司 立马申请强制执行

公交公司打官司讲究一个拖字 所以你必须找到确凿的证据 一击必胜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公交。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