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18:44
88年甲买的城郊用地修建了一楼住房,当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99年甲正准备增加第二层时,甲的女儿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建第三层。甲同意了。甲的女儿未交纳土置费等任何费用,仅是自己筹资修第三层。
想问一下,在房子上,甲拥有哪些权利?甲的女儿拥有哪些权利?
如果甲要拆房重新修建,甲的女儿不同意,那这个房子还能拆吗?怎么解决双方权利问题?
注:甲不只这一个女儿,还有2个儿子

产权完全属于甲,其女儿没有产权。房屋如何处置,只要是合法的都由甲自主决定。
如果甲和其他子女一致认可是甲的女儿修建第三楼层,甲的女儿有该楼的使用权。
因为加层没有准建手续,法律上不认可其产权,除非补办手续,否则属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