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医疗保险保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2:54:45
除了去买药,如果住院是否能报销,可报销多少?

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医疗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此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医疗保险很有必要。 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需费用,但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元。保险期限内医疗费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若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医疗保险,其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医药费;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费用。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须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以及县以上(包括县)医院诊断书和医疗、医药费收据。

  (1)参保人员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职工85%,退休人员90%。“老工人”95%。
  为进一步发挥一级医院的作用,鼓励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就医,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从2003年1月1日起调整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即:起付标准由原第一次住院900元调整为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由原来300元调整为270元;支付标准由原职工85%,退休人员90%,“老工人”95%,分别调整为职工90%,退休人员95%,“老工人”97%。
  (2)参保人员患肺结核(活动期)、急性肝炎、慢性重症肝炎 、急性流行性出血热、伤寒、斑疹伤寒、流行性脑脊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在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综合医院专科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老工人”98%。
  (3)参保人员医疗用血费用,“全血”统筹基金支付60%,“成份血”统筹基金支付70%。凡已无偿献血的病人,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出院后由本人或家人持有效证件到发证(无偿献血证)部门按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申请补助。

各地所定的标准不同,起付线、报销比例、上限都不一样,要看你是哪个地方的,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