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该怎样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07:13
土地使用税该怎样缴费?具体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租房产之次月起。
4。房地产开放商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6。新征用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人使用的唐突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其收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在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加强同国土管理、测绘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取得土地的权属资料,沟通情况,共同协作把正手管理工作做好。

抄自己书的。。。打得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