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驾驶证过期谁之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3:27:07
我的驾驶证正证上标明有效期1998年7月6日至2004年7月6日,我在2003年9月年审时,在副证上盖的审验章上标明“审验合格至2005年9有效”。当我到2005年9月又去年审时,却说我的驾驶证过期无效,要重新报名考试。于是我就找到交警队长理论:一是证照5年一换平常无法记住换证时间。二是在年审有效期内年审是合法的。三是驾驶证的过期并不是我的责任,无形中注销我的驾驶证是不公平的。当时交警队长承诺说:微机档案不存在无法恢复,但在他任队长期间示为有效。现在交警队长换人了,我该 怎么办?

双方都有责任~~!你应该知道换证期,忘了是你的问题~!年审计关的标示有误对你造成误导也是有错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最简单的是重新申请
同情!~!

如果那位交警队长说行就行,新来的说不行就不行,那还要法规有什么用.至于换证不及时,那是你不对了,按时换证年审那你驾驶人的责任,这在办理驾证培训是就应该知道的,年审的有效期不能带表证件的有效期,补办吧,要记住教训,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