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的维权问题,请律师出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26:05
(1)学校变相补课,在学校外租他校地盘,再聘请本校老师去上课,并打着学生自愿在外补课的名义进行.实际上老师说如果补课你不参加,就过一段时间直接去转学.
(2)老师看学生日记怎么办?老师在课堂上缴了某同学的日记本,并在下课未经允许私自查看.学生如果告到教育局去,只会扣老师几十块钱,学生要不然就只能转学或被老师整了
百分百真实,而且我们马上就要补课了.时间紧迫啊~~~~~~~~~~~~

用不着请律师,在新浪啊,天涯啊发帖,然后你就看效果吧:)
但是如果你自己不对,编假新闻,小心后果!!!

补课是没有理由的,学生有权拒绝,如果学校真像你说的,你可以向教委反映。
老师看日记,实际上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但是我国法律好像对这个还没有列条保护……
个人意见。

老师查看学生日记,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还要强行补课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以我看最好的方法就是报告给教育局,如果教育局不问,那只好告上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