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楼上的人随便扔的西瓜皮丢到了溅了一身泥能不能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25:48
我和朋友走在路上,因为刚下雨,旁边有一当子水,突然旁边小区的楼上丢下来一块西瓜皮,溅了我们满脸满身的泥,我们只知道是1号楼但是不知道是哪户。找小区的物业管理,他们说要找110,110来了说物业管,物业带我们去那栋楼问谁丢的西瓜皮,不仅没人承认,还一个比一个凶,说要是我们进来看不到西瓜皮,我们应该怎样赔偿。遇到没素质的人就没有办法了吗~!
民法上侵权责任,举证倒置,应该有建筑物上抛下的物体,应该是建筑物所有人或是管理人举证自己没有责任吧~不管丢的是什么,要是砖头把人砸伤了,就有人注意了,西瓜皮就当小事了吗,国外的人就算是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打官司,也没人觉得是什么了不起的。在中国要是小事怎么就没人出来说个理呢~!每个人都是这么漠然吗~!

从纯粹的法律上来将,你和你的朋友身上被溅了我们满脸满身的泥,侵犯你权利。你当然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赔礼道歉和清洗义务相应的责任。

从实际操作上来讲,你仍负有举证义务。你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是一个类似的共同危险行为案件中所适用的,在此处不适用。若把举证的强度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告诉,首先从西瓜皮残留的唾液做DNA分析,我相信还是有办法寻找出责任人的。

从法律经济学角度上讲,如果你因此事去诉讼,法官不但不会说你法律意识强,有可能会说你“滥用诉权”。因为,无论是站在国家还是站在你个人的角度,通过诉讼去取得相应赔偿所需要支付的精力和金钱都会远大于这西瓜皮给你带来的实际损失。

再从中美法律文化的角度来讲。我国现在赔偿是一种补偿性赔偿,也就是根据实际带来的损失而计算赔偿数额,而在计算损失时的非直接财产损失的货币量化值也是很低的,最典型的就是精神赔偿的金额始终是起不来的。而美国在计算算还赔偿时,经常会用到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也就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欺诈双还的规定),而且对非直接财产损失的货币量化值也是相当高的。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经常会因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获得巨额赔偿的缘故。而在我国,许多当事人在遇到许多“小事”时不得已选择放弃追究的权利。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希望能让你了解一下此事的无奈,望也能平息一下你愤怒。

没有法律是不行的但是法律也确实不是万能的!!
就你的描述再加之中国的现状,咱只能在做梦的时候祈求权利得以保障了。
道德约束力量薄弱,要是后果严重,弄了个重伤死亡什么的,倒是可以以共同危险行为造成伤害把这一楼的人全告了,除非他们自己证明没在家或没扔的可能。但在中国这疙瘩土地上,不死个人吾的没谁搭理你的 ,忍了吧

这个不 能起诉的,损害所导致的后果没有达到能够起诉的严重程度。砖头什么的性质不一样,所以能起诉。

你这个事情连治安管理处罚法都不 能管,别说是别的法律了。而且从你的诉讼利益和你所要付出的成本来说,起诉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劳民伤财。就算有证据且赢了,那个成本也比你所得的利益要大的多。时间也是成本啊。还有司法资源没这么多,所以法院是不会接受这类起诉的。

一点办法没有。什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