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释以下nba的工资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0:19:44
如题,最好也能有英文的。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块,而Tom 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7-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 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工资帽

  “工资帽”的出处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花钱的资本。再拿这个48%后的收入除以NBA一共的29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这个48%有他的道理,因为球队招兵买马要花钱,但是俱乐部其他员工、官方联盟的支出也要钱,经过历年的统计,认为48%的钱花在球员身上是适当和合理的。48%既尊重了球员作为NBA最大资本应得到的尊重,也给予了适当的限制。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这个工资帽,那NBA可就乱了套,有钱的老板可以开出天价,哄抬市场,势必造成NBA“物价市场”的混乱,形成垄断现象。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NBA工资帽并不是一顶无情无义的“硬钢盔”,而是一顶充满弹性的多用途“尼龙帽”,要想超出工资帽就要用到例外条款

  超出工资帽的“例外”

  球队工资帽是有弹性的,也就是允许超出工资帽的“例外”。这些“例外”给一个工资达到或接近封顶总额的球队一条不大不小的生路。最重要的有 “续签自身队员的例外”、“初级工资例外”、“中级工资例外”和“选秀新手工资例外”。拉里-伯德例外条款(LarryBirdexception),也叫做大鸟条款,因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绰号就叫“大鸟”)而得名,他在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