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逮捕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9:33:03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共有五种,按照强制力的从低到高可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逮捕是最强力的强制措施,只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人才能适用逮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中宽严济的司法原则,对于逮捕的条件掌握得更加严格。上述五种强制措施均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变更适用。对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可以不使用任何强制措施就可以单独使用,另外,和刑拘不同,只有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才能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再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由此可以看出,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到逮捕,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能适用取保候审.

解释一下逮捕是刑事诉讼法当中最重的一种,只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逮捕和取保候审同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适用,逮捕并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

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如果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和办理取保候审。

都没逮捕,哪里来个取保候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