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5:14:34
交通事故死亡 对方农用五征牌 五轮农用运输车 有抢险 对方全责
死者34岁 河北城镇户口现个体户 独生子女 16周岁 父母生活不能自理
求计算标准

河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

自2007年5月1日执行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4.6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801.8 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43.5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5.3元

死亡赔偿金依照收入水平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