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杀人在那三个月?各朝都相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50:51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成了制度。除了谋反等大罪可以立即处决外,一般死刑犯都要等到秋天霜降后冬至以前才能执行。

隋唐以后,重案要案一般需中央复审复核,死罪更要多次复奏后由皇帝亲笔勾决。

明清两代又引入了"秋审""和"朝审"制度。每年霜降后十日,三法司同三品以上高官会审京畿附近的死囚,称为"朝审";而每年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刑案件则称为"秋审",朝审与秋审后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除情实类由皇帝勾决后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除死刑。

此外还有行刑的禁忌,唐宋规定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的十斋日为禁杀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即使谋反重罪也不能在这些日子处死。明朝也规定十斋日禁止行刑,否则笞四十。国家进行的大的祭祀活动时也禁止行刑。行刑的具体时间有的规定在下午1点到5点之间。过时则要等到第二天。

杀人随时可以杀啊
但是处决罪犯,分春决和秋决啊!(凡皇帝亲审)

秋天的三个月

古代杀人犯一般都等到秋冬二季处斩,在正午或午时三刻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