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有没有义务在确认发货物品包装不完善,并且消费者也提出寻求措施的时候进一步为消费者包装完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25:17
我在中铁发送物品的时候,因为在家没有进一部处理编织袋的封口,并且他的工作人员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我也期望寻求措施,但因为他们当时提供不出合适的包装品,最后只是给做了打捆绳的包装处理(捆绳的作用应该是起加固的作用吧),致使物品到站领取后发现有部分丢失!因为丢失的是两件夏季的衣物和包装盒里的MP4,重量上体现不出来,并且是领取回家后才发现丢失情况的!首先,到站放不予承认和承担,我去找了发站方,给我的回答是按铁路的规定出现一切赔偿事宜都是到站放解决,发站放不管!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知道我的损失是必然的了,但是还是很想咨询一下中铁有没有义务要提醒保证消费者所发货品的包装应该是完善的~!~!
还要补充一下,很明显的我的物品是被人为的偷窃致使的丢失,大编织袋内的物品明显有被翻动的痕迹,也很明显的这是中铁整个运输环节里的某一环节所为~!~!

从善意履行合同的角度讲应当提示,但对方并不负有提供包装的义务,因而由包装问题造成的损失,对方是不必赔偿的。如果是被盗窃,那你需要举证证实,对方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