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获得奖品是不是要交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1:38:27
在平时常喝的饮料中看到一个活动,试试看参加了,没想到真的中奖了,奖品是一如苹果的MP3,价值788元,主办方说我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157元才可以领奖。我想请问:主办方这种做法对吗?如果确实要交税,交多少才是合法的?领奖时我应该怎么做?比如是否索要发票什么的,希望专业人士详细解答!谢谢!!

你这是偶然所得,按照所得额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是正确的.
你在支付税款时,可以向收款单位索取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作为你已纳税凭证。对于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九条有明确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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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20%的个人所得税是对的,但要注意这次活动是否真实。

主办方的做法是正确的.

主办方可以代扣个人意外所得税,税率为20%.发票是没有的,要也不会有的.但应该有完税证明的.